江阴市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 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消费需求

2019-04-10 13:16:42 来源:江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九久 字号:T|T

江阴市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 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消费需求

  4月9日获悉,为支持缴存职工的合理住房消费需求,完善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功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即日起对自住住房消费的提取及异地贷款业务作出适当调整,进一步减轻职工自住住房消费的负担。

  “这次调整首先完善了提取方面的相关规定,将更好地满足缴存职工购房的提取需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张建忠表示,原先职工因购买自住住房或偿还购买、建造、大修住房贷款本息时需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除产权人本人外,其父母、子女作为直系亲属,也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此次调整对这两项住房消费提取业务的适用对象进行了扩充,规定产权人子女的配偶,也可参照直系亲属提取住房公积金。”

  此次调整也对《无锡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进行了补充,明确规定在无锡市行政区域以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夫妻双方有一方为无锡市户籍,在无锡市购买自住住房时,持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便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而根据原先的政策,异地缴纳公积金的职工在无锡购买自住住房时,只有本人户籍在无锡,方可申请异地个人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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