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3月1日开始实行

2019-02-13 16:14:09 来源:江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九久 字号:T|T

《江阴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3月1日开始实行

  2月12日从市物价部门了解到,为进一步完善江阴市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政策,市物价局会同公安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联合制定了《江阴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江阴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将进一步规范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缓解行车难、停车难矛盾,发挥价格杠杆对供需关系的调节作用,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

  据介绍,新《办法》突出了惠民、规范、诚信、绿色主题,较老《办法》而言,在四个方面有所创新改进,一是注重优化资源,实行错时停车;二是注重惠民工程,加大优惠力度;三是注重问题导向,规范收费行为;四是注重诚信经营,引导价格自律。新《办法》还新增了第三类区域的概念,三类区域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停车场收费标准不得高于二类区域。为了解决老旧小区停车泊位少,停车难问题,新《办法》鼓励可利用夜间,将道路停车泊位对周边居民实行有偿使用,按月(季、年)进行收费,收费标准双方协商确定。此外,新《办法》中新增两个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内容,第一,在法定工作日规定工作时间内办理公务、业务,需在政府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停车场内临时停放的车辆免收停车费。第二,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对残疾人驾驶及新能源汽车免费1小时。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其他免费时间还是延续之前规定,医院免费45分钟,其他公共停车场免费30分钟。

  停车信息制度建设内容是此次新《办法》的亮点之一。为建立健全我市信用体系,倡导全社会诚实守信,我市将加强停车服务及收费、缴费的信用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停车场经营者、从业人员、恶意逃避缴费车辆停放者的信用记录,纳入江阴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依法予以公开。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将对严重价格违法的停车场经营者依法实行市场退出机制,该经营者在规定的年限内不得再从事停车服务行业。

  新《办法》中,还进一步明确了停车计费起算时间,按照规定,设置免费停放时间的收费停车场,停车服务计费时间从免费停放时间结束后开始起算,即如果免费停放时间为30分钟,停了35分钟的话应该按停了5分钟计算,切实保证优惠政策落地不走形,倒逼收费停车场做好相关管理工作,维护收费系统的日常正常运行,规范其收费行为。

  《江阴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江阴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详细内容可参考江阴日报微信公众号《秀江阴》。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