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部分重点区域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019-12-23 09:22:00 来源:江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作者:江阴日报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降低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污染,预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江阴市人民政府日前发布公告,决定从2020年1月1日起,在我市部分重点区域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公告规定:江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东至白屈港河、西至新夏港河、南至澄江街道和夏港街道行政区域南边界、北至长江区域内和云亭街道敔山湾区域内。除以上区域外,国家机关驻地;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军事设施保护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商场、集贸市场和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和粮、油、棉等重要物资仓库;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幼儿园、学校、科研单位等场所;山林、芦滩和自然保护区等重点防火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及市政府确定并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此外,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中考和高考期间以及市政府发布的重大活动保障期间,全市行政区域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中考、高考期间指考试开始之日的前一日零时至考试结束之日24时。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和重大活动保障信息由市政府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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