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0-02-02 23:30:00 来源:江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作者:江阴发布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市民政局发布

《关于暂停办理婚姻登记的通知》

江阴市广大市民朋友:

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有效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江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精神,经研究决定,2月3日—2月9日,暂停婚姻登记窗口现场服务。

2月10日起,恢复窗口现场服务(如有更改,另行通知)。同时,采取电话预约和网上预约的形式,调控登记数量,分批分段进行登记,避免“扎堆登记”,尽可能的避开人员聚集。

预约电话:

0510-80612986(结婚登记)

0510-80612987(离婚登记)

网上预约:http://www.jshydjxxw.gov.cn/m/index.html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大家理解和支持。

江阴市民政局

2020年2月2日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发布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有效遏制疫情的扩散和蔓延,切实维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同时,有效保障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社保权益。根据江阴市行政审批局有关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做好全市政务服务工作的要求,2月3日-9日(不含节假日),市政务服务中心暂停社保业务窗口现场服务(2月10日起,视疫情防控情况逐步恢复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以线上“不见面”服务、电话咨询、预约服务等方式开展,提倡网上办、移动办、自助办、延后办等办事模式。现就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电脑端网上办理渠道

访问http://wsbsdt.jyrlzy.com/wsbsdt/frontdesk/index.aspx,进入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即可办理社会保险企业网上申报(企业用户需开通社保网上经办系统)和个人查询相关业务,共计13大类25项业务功能。

(如有疑问可咨询0510-86023225/86023235;12333;88027362)

二、手机端办理渠道

关注“江阴人社”微信公众号。可以在“江阴人社”——“微互动”栏目中查看社会保险相关办事指南。参保人员绑定个人社会保障卡后,可在“微查询”栏目查询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待遇发放、社保转移等相关信息。咨询电话:12333。

三、自助端办理渠道

参保群众携带本人身份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长江路188号)一楼大厅即可在自助服务终端上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相关信息查询及打印业务。 

四、咨询预约办理渠道

对于须到社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的事项,部分暂时不影响社保权益、不急需办理的业务请延后办理。如确需办理的,建议先电话咨询相关科室,我们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预约登记后办理,为减少人员滞留等候时间,降低交叉感染风险,现场办理时,经办人在提交材料并经初步审核后即可离开,社保中心将以短信或电话方式告知,并邮寄送达办理结果。

预约服务电话(8:30-11:30,13:00-16:30):

社保公共业务:12333、88027330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88027366

工伤保险待遇:88027376

企业养老保险待遇:88027365

居民养老保险待遇:88027368

被征地保障待遇:88027368

五、涉疫业务办理渠道

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认定工伤后支付工伤待遇的,社保中心将会同相关部门,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做好工伤经办服务工作。

市政务中心服务大厅将按统一要求做好通风和消毒工作,所有工作人员将佩戴口罩上岗,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办理社保业务的相关人员进门测试体温,全程佩戴口罩,也请广大办事群众自觉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自己负责,为他人尽责,共同努力降低聚集性疫情发生风险。

江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0年2月1日


市交通运输局发布

《江阴市路网情况发布5号公告》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对我市部分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市界道路出入口、渡口实行临时关闭,2月2日新增G4221沪武高速青阳收费站临时关闭,请广大驾乘人员提早做好出行规划,合理安排出行路线,服从指挥,有序通行。

江阴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2月2日

 

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发布

《江阴市水运情况发布2号公告》

为贯彻落实《江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及《关于对来澄船舶实行人船管控的工作方案》(澄防指办〔2020〕27号)的要求,严控外地来澄船舶和人员,坚决防止疫情蔓延、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自即日起,白屈港套闸管理所对通航船舶实行临时管控,具体内容如下:

一、管控对象:凡须经白屈港套闸进出的船舶及在船人员。

二、管控要求:

1、在2月9日码头企业复工复产前,对重点防控地区来澄的船舶一律劝返。

2、非重点防控地区船舶,确需进出港的,需由码头企业如实提供《船舶过闸通行申报表》,经套闸工作人员查验核对无误后,给予办理过闸手续。

3、在内河水域码头靠泊作业的船只,由码头企业负责管控,并向属地政府报备,靠泊码头期间在船人员一律不得上岸,作业完毕后,凭《船舶过闸通行申报表》在套闸办理离港手续,符合条件,安排出港。

三、白屈港套闸管理所咨询(传真)电话:0510—86401897。

四、此通告即日起施行,谨请广大船户理解与配合。

江阴市水利局

江阴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2月2日

 

江阴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发布

《关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医保业务经办的告知书》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要求,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将暂停现场窗口服务,以线上“不见面”审批、电话咨询、预约等方式开展服务。具体通知如下:

一、医保费用报销可延后办理。2019年7月1日之后开具的有效发票,报销时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参保人员可在疫情得到控制后前往窗口办理。

二、异地就医备案可网上办理。如需申请异地就医和异地安置,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江阴市民卡”、“江阴人社”、或“最江阴”APP自助办理。完成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在异地(备案地)联网医院可直接刷卡结算。

三、特殊情况可预约办理。确需现场办理的特殊情况,应先进行电话咨询和预约,经身份证号码登记、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检测后,方可进入政务服务中心,至三楼医保窗口办理业务。参保人员在递交材料并经初步审核后即可离开,医保中心将以短信或电话方式告知办理结果。

四、部分业务须暂停办理。为减少人员接触,暂时停办长期护理保险的受理及上门评定、慢性病申报、外伤调查等业务。

五、服务时间及咨询电话。2020年2月3日起(不含节假日),每日8:30-11:30、13:00-16:30,可拨打电话咨询。2月10日起,视疫情防控情况逐步恢复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和各医院医保窗口服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业务管理中心:86841070

异地就医申请:88027371

医疗费用报销:88027359

江阴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0年2月2日 

 

江阴市医疗保障局、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江阴市医疗保障局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疫情防控期间零售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江阴市税务局发布

《关于防范新型冠状病毒的办税服务提示》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的安全防护,我们将进一步为您提供如下办税缴费便利:

一、延长2月申报纳税期限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通知,2月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月24日。原定于2月10日的纳税人学堂延期举办,届时另行通知。

二、调整全市办税服务厅服务方式

(一)服务时间

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提示、江阴市行政审批局《关于疫情防控期政务服务大厅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我局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办税服务厅,将于2020年2月3日起向社会提供服务。

2020年2月3日-9日(不含节假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暂停税务窗口现场服务,以线上“不见面”服务、电话咨询、预约服务等方式开展;2月10日起,视疫情防控情况逐步恢复现场窗口服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进驻镇(街道)政务中心的税务服务窗口,按当地政府要求执行。

(二)首选线上服务

建议您遵循“涉税事、线上办,非必须、不窗口”原则,尽量选择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移动办税端、邮寄等“非接触式”的线上办理途径,尽量避免赴办税服务厅实体窗口现场办税,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三)预约现场服务

如您有特殊业务必须赴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请先通过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各地特服号等渠道进行预约,并提前确认办税资料齐全完备,避免多次跑。我们将安排专人为您服务。请办税人员带好身份证原件,佩戴口罩进入服务大厅,自觉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实名登记等工作。对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不允许进入办税服务厅。我们也将进一步加大办税服务厅通风和消毒力度,严格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应急处理,筑牢安全防线。

(四)“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服务

对涉及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的相关纳税人,我们将根据您的涉税需求,提供“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服务。

三、企业和个体户常见涉税业务办理

(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提供“我要办税”“我要查询”“互动中心”“公众服务”等业务办理功能,常用申报、缴税(费)、代开发票和其它涉税(费)申请业务均可办理。
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相关业务的纳税人,请在江苏省税务局网站下载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办理。

(二)提供发票服务便利

1.鼓励使用线上实名认证。

纳税人可通过江苏税务微信公众号进行实名认证。路径:关注江苏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中的【实名认证】,可实现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线上实名采集。(注:目前线上实名采集的证件仅支持中国居民身份证,实名验证的手机号码需归属地为江苏的本人号码。)

2.在线申领发票邮寄服务。

如您需领用发票,可通过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在线申请邮寄发票或领用电子发票。纳税信用级别为C级的纳税人也可临时使用发票“网上申领、邮寄配送”服务直至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结束。

申领发票路径: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领用】。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jiangsu.chinatax.gov.cn

3.推行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专用发票。

自2020年2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不受行业限制。自开专用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4.优化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自2020年1月8日起,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缴款书后,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应当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发票用途,不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5.推行纳税人网上解锁报税盘。清卡暂不成功的,请点击这里(见附件)尝试解决。优化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增加纳税人端异常清卡解锁功能,纳税人报税盘异常锁死时,可网上申请解锁,税务机关根据规定流程核实处理,排除风险后及时解锁。

6.您也可通过各办税服务厅、政务大厅的自助办税设备办理相关业务。

(三)如果您需要咨询涉税(费)问题,欢迎在工作时间拨打江苏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特服号96888722咨询。江苏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同时提供在线咨询服务。

四、自然人相关税收业务办理

如果您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申报、查询等相关业务,请登录江苏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点击“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或者直接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办理;也可以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办理。  自然人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纳及代开普通发票申请,可注册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用户后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江阴市税务局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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