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阴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3-05-16 21:28:12 来源:江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2023年江阴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2023年江阴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相关规定,需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本次资格复审对象为2023年江阴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A、B、C类岗位拟参加面试的考生(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方式、时间、地点

  1、方式:现场资格复审。

  2、时间:2023年5月24日—5月25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3、地点:江阴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一楼会议室(江阴市迎阳路199号)。

  三、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现场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自行登录江阴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rsksbm.jyrlzy.com:8000/),在“查看审核结果”一栏打印考生报名信息表,并按照《2023年江阴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2、审核时如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缺失,需在资格复审时间内补齐材料,否则作为复审不通过。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进行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

  (1)第二代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

  (2)毕业证书(包含初始学历)。“2023年毕业生”及按“2023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还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有学位要求的须提供学位证书。获得境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无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加盖市人社部门公章)。

  (4)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需要工作经历证明的,在职人员需提供与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市人社部门公章)、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等其中之一;岗位中要求提供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需减免考试费用的特困考生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

  4、如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复审的,可由他人代为审核,请代审人携带好报考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代审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报考人员签署的资格复审委托书。

  5、资格复审后由于资格审核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等原因,致使部分岗位不足开考计划的,按笔试成绩合格线上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6、请在面试比例范围外排名较前的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递补。递补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2023年6月10日(具体以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为准)

  2、面试地点和面试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费用缴纳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需现场缴纳面试费用100元(现金)。

  六、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通过者,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附件:2023年江阴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名单.xls

江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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