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江永县源口乡清溪环保炭厂年产环保炭8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复《江永县源口乡清溪环保炭厂年产环保炭8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通讯地址:江永县永新路47号 联系电话:0746-5724467 电子邮箱:jyhbgl@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2020年3月26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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