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永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1年人力资源服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根据《江永县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覆盖的实施方案》(江永政办函[2020]34号)精神,实施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机制,依法规范当前形势下的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人力资源服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依据 《公司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湖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 二、抽查任务 人力资源服务检查。 三、抽查时间 2021年1月至2021年2月。 四、抽查对象及比例 从全县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按5%的比例随机抽取。 五、抽查事项及内容 (一)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二)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三)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四)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检查。 六、抽查人员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成立联合抽查工作组,采取执法检查人员随机选派、检查对象与检查人员合理匹配的方式,集中统一开展抽查工作。 七、抽查工作平台 通过湖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录入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公示。 八、抽查方式 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委托专业机构检查等方式进行。 九、抽查步骤 一是采集检查对象信息。从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主体综合管理系统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业务系统等平台采集检查对象的相关信息。 二是送达抽查通知。制作《抽查告知书》,并送达抽查对象, 通知抽查对象按时提交检查资料。 三是组织开展检查。对抽查对象提交的资料进行书面检查; 对登记事项、人力资源服务检查等进行现场检查。 四是归集公示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原则归集公示抽查结果,按照“谁办案、谁录入”原则归集公示查处结果。 五是建档保存资料。现场检查记录、责令改正通知等检查工作书式资料,由检查机关整理归档保存。 十、抽查结果及处理 (一)录入抽查结果。 在抽查计划和抽查任务确定的抽查时间内在湖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录入抽查结果。 (二)公示抽查结果。 抽查发现问题须责令改正的,自责令改正期限届满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公示抽查结果;其他抽查结果自抽查结束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公示;依法应当立案处理的,查处结果应当自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依法公示。 (三)后续处理。 抽查发现问题须责令改正的,依法责令检查对象改正。 抽查结果为“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的,由各登记机关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抽查结果为“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的”,按照“谁管辖、谁负责” 的原则实施后续监管,查处结果由管辖部门公示。 抽查发现检查对象应由其他部门管辖的问题,及时移交案件线索。 抽查发现检查对象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十一、其他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要发挥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和“联”的作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形成联合抽查工作合力。 2、严格遵守纪律。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接受抽查对象和社会各界监督,加强与相关职能机构协调配合,统筹安排抽查工作,圆满完成抽查任务。 3、及时报送公示信息。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将联合抽查方案和抽查结果公示台账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并报送江永县“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