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政府关于推进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的工作要求,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农业发展战略,结合“五水共治”、现代农业绿色发展、“美丽田园建设”等工作内容,为了防止农药废弃包装物丢弃在野外发生二次污染,进一步加快“清洁田园、美丽农业”建设。根据景政办发 [2015]117号、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6]34号、景农发[2020]67号等文件精神,由县农业农村局、归集储运单位和相关乡镇(街道)政府组织有关人员,对各个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点进行现场抽查清点与验收,并由相关乡镇(街道)政府确认,现将景宁县2020年第一批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费用发放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12日至11月18日,如有疑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县农业农村局:5082851)。 景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