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县淘汰落后产能领导小组关于公布有奖举报违法生产“地条钢”企业的通告井陉县淘汰落后产能领导小组关于公布有奖举报违法生产“地条钢”企业的通告

2019-08-02 08:00:00 来源:井陉县人民政府 作者:工信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井陉县淘汰落后产能领导小组

关于公布有奖举报违法生产“地条钢”企业的通告

 

“地条钢”一直是国家要求淘汰和严厉打击的对象。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要将依法依规彻底取缔“地条钢”作为钢铁去产能的首要任务。为始终保持打击“地条钢”的高压态势,经县政府同意,建立打击“地条钢”有奖举报机制。现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地条钢”生产企业。“地条钢”的定义是以废钢铁为原料、经过感应炉等熔化、不能有效的进行成分和质量控制生产的钢其为原料轧制的钢材。 

(二)已取缔的“地条钢”生产企业异地转移或复产。已取缔的“地条钢”生产企业将生产设备异地转移或转移后复产的。

(三)名不副实,打着铸造企业的幌子,违法生产“地条钢”的企业

二、奖励办法

(一)举报目前正在违法生产“地条钢”企业,一经查实,一次性奖励举报人1000元;

(二)所举报的违法生产 “地条钢”企业虽已停产,但场地设备及水电设施齐全,存在复产可能的,一经查实,一次性奖励举报人500元。

举报人举报时需提供违法企业的生产地址,最好能提供现场照片或视频等。集体举报时共同分享奖励。

三、举报方式

来电、来信和来访均可。

举报电话:0311-82022155  

    真:0311-82026028

来信/来访地址:井陉县淘汰落后产能办公室井陉县微水镇河西街6号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行动起来,提供有价值的举报线索和信息。对举报人及举报信息,我们将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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