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客运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听证会的公告(二)

2019-11-05 08:00:00 来源:井陉县人民政府 作者:管理员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河北省定价听证目录》有关规定,现将我县客运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听证项目、听证方案要点、听证会参加人员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91120日(星期)上午九点三十分

地点:井陉县发展和改革局二楼会议室(微水河边东路59号)

二、听证项目

县内客运出租汽车运价调整

三、听证方案要点

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向县政府上报了关于调整出租汽车运价的报告后,经县政府批准,县发展和改革局启动了我县出租汽车运价调整程序,会同县交通运输局,通过调查走访有关县市区、聘请第三方开展成本调查审核,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拟定了《井陉县客运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暨建立车用燃气价格与运价联动机制方案》,具体如下:

运价调整方案:起步价7元,基础里程2公里,运价1.6元/公里;基础运价里程2-6公里,超过6公里每公里加收50%空驶费;往返租车费按每公里运价的90%计算;晚间收费晚23:00至次日早5:00时,每公里加收0.2元;等候费每5分钟,增加1公里运价,5分钟以内不收费。

联动机制:(一)联动方案:以车用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4.50元作为联动机制启动点,当车用天然气价格高于每立方米4.50元时,及时按程序启动联动机制,每乘次加收0.50元燃料附加费;当车用天然气价格高于每立方米5.00元时,每乘次加收1.00元燃料附加费;当车用天然气价格降至上述各点以下时,反向调整或取消燃料附加费。

当车用天然气价格高于每立方米5.50元时,及时启动客运出租汽车运价调整程序。

(二)启动办法:当车用天然气价格达到联动机制启动点时,县发改局会同县交通运输局报请县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消费者9名 峰、岳建飞、刘电海、宋进玉、许海堂、许润牛、樊建敏、杨淑梅、陈方平  

经营者2名李卫平  许晓东

人大代表1名:赵国海(县人大)

政协委员1名:李荣(县统计局)

相关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人员共6名

赵国林(县交通局)、谷晓光(县交通局)、胡会芳(司法局法制办)、董建森(县市场监管局)、冯立文(县政法委维稳办)、王胜利(消费者协会)

旁听席3名:朱呈平、胡巨峰、仇国新

新闻媒体:  井陉电视台  井陉报社

五、听证人: 刘永峰、朱剑宏、于海峰、尹志华  

六、其他事项: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制定价格决策的科学性,我局将于2019年11月4日—11月18日,广泛征集社会各界对听证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电  话:82022543

电子邮箱:wjjsfk@163.com

特此公告

 

 

井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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