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湖县城区廉租住房保障办法》、《金湖县城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县城区低保、特困住房困难家庭及低收入无房家庭申报,所在居委会、黎城街道和县住建局调查核实,现将城区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条件的家庭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01月22日至2020年02月05日。如有不实,敬请广大群众反映和举报,监督电话:86902102、86905090。 金湖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01月22日 |
根据《金湖县城区廉租住房保障办法》、《金湖县城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县城区低保、特困住房困难家庭及低收入无房家庭申报,所在居委会、黎城街道和县住建局调查核实,现将城区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条件的家庭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01月22日至2020年02月05日。如有不实,敬请广大群众反映和举报,监督电话:86902102、86905090。 金湖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0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