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相关接触者协查的通告(第一例)

2020-02-05 22:41:00 来源:金湖县人民政府 作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广大市民朋友:

2020年2月4日,我县一名患者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该患者,女,37岁,现住金湖县黎城街道桓裕广场,金湖移动公司员工,近期无湖北居住史和旅行史,与淮安市一例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有接触(公司同事)。1月21日起先后前往金湖县中医院、金湖县人民医院就诊;2月2日转至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隔离观察治疗;2月4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病情平稳,是我县首例确诊病例。

患者活动轨迹如下:

1月21日分别于14时和20时至金湖县中医院急诊科就诊;

1月22日19时-21时,在御沁园大酒店参加聚餐;

1月23日19时10分至20时50分,在全家福餐厅参加聚餐;

1月29日,14时左右至金湖县中医院就诊,20时31分至金湖县人民医院就诊;

1月30日,15时24分至金湖县人民医院就诊;

1月31日,患者仍有发热,于12时06分至金湖县人民医院就诊;

2月1日09时33分,患者至金湖县人民医院复诊,17时5分至金湖县中医院就诊,门诊隔离治疗。

2月2日15时,转至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治疗。

县疾控中心对该病例发病前后行动轨迹及接触人群进行了调查,分别为患者家人、同事、朋友、为其诊疗的医护人员及共同输液的患者。密切接触者均已采取隔离医学观察措施,截止发稿已解除医学观察2人。

金湖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提醒,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可能与患者存在接触的人员,请立即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1.相关人员看到通告后暂不要外出,居家隔离观察,主动与属地村(居)联系,做好信息登记,监测体温至最后一次与患者发生接触后的14天。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及时拨打疫情报告电话:18936510106;金湖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电话:86808673。

2.就诊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并请主动告诉医生你可能与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

3.居家隔离人员如有需求,请拨打86882369电话咨询,健康咨询电话请拨打12320。


金湖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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