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限恢复我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公告

2020-02-25 16:53:00 来源:金湖县人民政府 作者:行政审批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避免或减少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并报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有限恢复我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具体公告如下:

一、恢复时间:

自2020年2月26日起。

二、受理范围:

1.列入省市县重大项目计划、中心城市建设项目计划的重大项目、重点工程。

2.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和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急需的项目。

三、受理事项:

当前仅限于公告、文件审查发布,所有项目(含已公告的)最终开标、评标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金湖县行政审批局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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