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督导的公告

2020-02-25 11:13:00 来源:金湖县人民政府 作者: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安排,淮安市安全生产第七督导组于2020年2月20日进驻金湖县,开展为期一年的督导工作。督导期间设立举报电话:0517-86882758;举报信箱:金湖县神华大道303号(县应急管理局楼下),邮政编码:211600;举报电子邮箱:saq07ddz@163.com。督导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30-17:30。

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和督导组职责,督导组主要受理金湖县安全生产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金湖县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处理。


淮安市安全生产第七督导组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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