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避免或减少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并报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有限恢复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开、评标活动,具体公告如下: 一、恢复时间 自2020年3月3日起 二、恢复范围 (1)列入省市县重大项目计划、中心城市建设项目计划的重大项目、重点工程; (2)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和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急需的项目。 三、注意事项 (1)原则上只进行“不见面”电子化开标; (2)原则上投标人、供应商一律不得进入开评标现场; (3)所有进入开、评标现场的人员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的管理要求。 特此公告。 金湖县行政审批局 2020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