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湖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金政规[2012]4号)的规定,经县城区新就业家庭申报,县住建局调查核实,现将城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家庭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4月10日。如有不实,敬请广大群众反映和举报,监督电话:86902102、86905090。
金湖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7日 |
根据《金湖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金政规[2012]4号)的规定,经县城区新就业家庭申报,县住建局调查核实,现将城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家庭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4月10日。如有不实,敬请广大群众反映和举报,监督电话:86902102、86905090。
金湖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