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湖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金政规[2012]4号)的规定,经新就业家庭申报,县住建局调查核实,现将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家庭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2020年10月8日。如有不实,敬请广大群众反映和举报,监督电话:86902102、86905090。
金湖县公共租赁住房(新就业)申请家庭情况公示.xlsx
金湖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