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湖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金政规[2012]4号)的规定,经县城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报,所在居委会、黎城街道和县住建局调查核实,现将城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家庭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1月3日。如有不实,敬请广大群众反映和举报,监督电话:86902102、86905090。 金湖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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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金湖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金政规[2012]4号)的规定,经县城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报,所在居委会、黎城街道和县住建局调查核实,现将城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家庭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1月3日。如有不实,敬请广大群众反映和举报,监督电话:86902102、86905090。 金湖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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