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厅《关于分配2020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的通知》(抚财农指[2020]2号)和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分配2020年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省级专项资金的通知》(抚农指字[2020]2号)及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分配下达2020年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分配表)》(抚财指[2020]文件精神,在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0日期间,我局各乡镇兽医站官方兽医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对辖区内生猪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进行了登记和审核,共计1533头,共需发放补助资金12.264万元,具体细化补助资金明细:断乳前76头,按每头补助40元,共计补助0.3040万元;断乳后—60公斤784头,按每头补助60元,共计补助4.704万元;60—100公斤453头,按每头补助100元,共计补助4.53万元;100公斤以上220头,按每头补助120元,共计补助2.64万元。公示名单见附表,公示时间2021年2月1日起到2月5日止,欢迎广大市民对谎报、虚报、骗取补助资金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0794——5292056 公示单位:金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2月1日
来源:
金溪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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