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市“双问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9年上半年全市“窗口单位 群众满意度评价”活动的公告

2019-06-18 08:00:00 来源:晋州市人民政府 作者:系统管理员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大力转变干部作风、提升窗口单位服务效能,根据《关于开展“窗口单位群众满意度评价”活动的实施方案》(晋办字〔2018〕20号)要求,结合当前正在深入开展的“三深化、三提升”机关效能革命,市“双问计”活动办定于2019年6月下旬集中开展上半年全市“窗口单位群众满意度评价”活动

一、评价对象

评价对象主要为服务管理、服务热线、医疗服务、乡镇便民等四大类,共将41个服务窗口和单位纳入评价范围,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服务质量和服务效能的反映评价。

二、评价内容

1.服务管理类、服务热线类、乡镇便民类。主要从服务公开、群众观念、首问负责、办事效率、整改落实等五个方面进行评价。2.医疗服务类。将市属3所医院单独列组,主要从医疗服务水平、医德医风建设、优化医疗环境、医疗纠纷和患者投诉等方面进行评价。

三、评价方法

各类评价对象均采取百分制分组形式进行,主要包括:1.服务对象评价。通过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分线上、线下两种方式,通过网络推送、电话访问、现场调查等方法进行。2.社会公众评价。通过新闻媒体刊发通知公告和调查问卷,由广大市民群众进行广泛性公开评价。3.工作考评。主要对评价对象制度公开、承诺践诺、流程公示、工作成效等情况进行考评。4.暗访评价。主要通过公开群众意见及举报邮箱,组织暗访调查员到窗口单位经常性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对服务效果进行评价。结合全市机关效能革命,对曝光和问责单位核减相应分值。

四、活动程序

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结果分析等三个阶段进行。主要包括印发活动通知、刊发活动公告、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服务对象评价和组织社会公众评价等。

从即日起到6月底,组织开展2019年上半年的“窗口单位群众满意度评价”活动。广大市民群众可直接填写《新晋州报》刊发的调查问卷,邮寄至晋州市委办公室342房间(邮编:052260);也可扫描报纸及晋州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的二维码填写;或将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发送至电子信箱jzwjhdbgs@163.com

 

 

 

晋州市“双问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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