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 地 告 知 书(东关村)

2019-11-07 08:00:00 来源:晋州市人民政府 作者:资源规划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晋州镇东关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晋州市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的土地约11.5036公顷。其中:1号地(东至和平家园、晋州市第四幼儿园、东关村,西至东胜路,南至晋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晋州分局、张运平、薛德义、刘增芬、陈晓、冯庆杰、牛树仁、董苍坤、张西、张书田、阳光公寓、东关村、原晋州市化工一厂,北至东关村)的土地,面积约6.5030公顷;2号地(东至和平路,西至孟玉德、王瑞芳、晋州市财政局(妇幼保健院)、晋州市财政局(菜市场)、张艮利、晋州市城乡水源管理处、王巧敏,南至朝阳街,北至阳光公寓、东关村、原晋州市化工一厂、东关村)的土地,面积约5.0006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晋州市第Ⅰ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20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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