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冀人社发〔2018〕26号文规定:对贫困劳动力离开户籍地到乡(镇)以外参加就业技能培训,且培训合格的给予培训期间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的食宿和交通补贴。办理两人,补贴3000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电话:69128334。
贫困人员食宿和交通补贴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