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政府(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好地满足群众和市场主体办事便利化需求,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根据《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本级第二批“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将市第二批“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予以公布(以下简称《清单》),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单》涉及我市11个部门“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共计121项。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要求,凡列入《清单》事项,在企业和群众提供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情况下,从正式提交申请到领取办理结果全过程实现“最多跑一次”。 二、对于暂时无法实现“最多跑一次”的事项,各有关部门要以企业和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打造最好的营商环境为目标,持续简化办事环节、优化办事流程、压减申报材料、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的跑办次数。 三、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制定“最多跑一次”事项《办理指南参考目录》,明确事项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并做好公开和公示。
附件:晋州市第二批“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晋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