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稻渔综合种养基地列入2019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先建后补”项目实施的公示

2019-09-12 09:26:03 来源:吉水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  2017年以来,我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增大,农业产业规模不断扩大,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列入全省整县推进示范县。为充分发挥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的作用,经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并同意将金滩镇钱岗村、枫江镇联合村稻渔综合种养基地拟纳入2019年高标准农田“先建后补”项目实施。《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型经营主体“先建后补”管理办法(试行)》(赣高标准农田办字[2017]10号)、《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关于修订赣高标准农田办字【2017】10号文件的通知》(赣高标准农田组字【2018】5号)等文件精神,以上两个项目采取“先建后补、六个统一方式组织实施通过遴选,现将经营主体、施工单位、建设面积以及工程投资等情况公示如下: 

​现场参观点建设基本情况表

建设地点

经营主体

施工建设单位

建设面积(亩)

投资金额(元)

勘测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备注

金滩镇钱岗村

吉水县绿禾生态农场

江西省乐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89

153.6032

吉安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院

福建天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枫江镇联合村

吉水县三水种植家庭农场

江西省吉水县金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70

122.3318


合计



859

275.935





    以上工程投资金额下浮系数参照1-100万元(含100万元)下浮系数为1%;100-200万元(含200万元)下浮系数为2%;200-300万元(含300万元)下浮系数为3%;300-400万元(含400万元)下浮系数为4%的标准执行。

  公示时间为2019-日,请社会各界监督,对上述“先建后补”项目情况有异议,可向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相关部门和单位反映情况,也可直接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项目部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吉水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0796-8680889

  吉水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

  2019年9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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