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吉水县重点货物源头监管单位公示

2020-06-03 09:39:50 来源:吉水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吉安市交通运输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全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攻坚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吉交发[2020]74号)等文件要求,吉水县交通运输局会同吉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吉水县应急管理局、吉水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等部门核实完成了吉水县重点货物(运)源头单位监管台账,落实了重点源头单位及其监管部门、监管职责、监管方式等工作,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公示期限为七天,自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10日。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与我局进行联系。联系地址:吉水县交通运输局,邮编:331600,联系电话:0796-8680319,0796-3522422,传真:8680319。

  附:吉水县重点货物(运)源头单位监管台账

  吉水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6月3日



吉水县重点货物(运)源头单位监管台账.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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