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人注意!这两项保险缴费标准公布......

2020-11-02 11:22:09 来源:微信公众平台 作者:巨鹿发布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所有人注意啦!

巨鹿县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开始缴费啦!


征缴对象

城乡居民应以家庭(以户籍为准)为单位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职工医保、正在服役人员无须参加)。


缴费时间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险年度为自然年度。每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下一年度个人参保费用的集中收缴期。次年2月份为补缴期,补缴期缴费参保的自缴费之日起享受相关待遇。

2、新生儿须在出生三个月内,携带户口本、医学出生证明及父母双方参保缴费凭证到医保局办理参保登记,缴费参保。逾期不做参保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参保资格。


缴费标准

1、2021年度城乡居民参保个人缴费标准为283元(城乡居民医保280元、长期护理保险3元)。

2、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乡特困供养人员(以扶贫办和民政局提供的最新在册名单为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无须缴纳,由财政全额资助。


缴费方式

(一)、网上缴费模式

 微信关注“河北税务”公众号,点击“业务办理”—“社保缴纳”—“城乡居民缴费”,再点击“城乡医疗自主缴费”,选择2021年度,输入身份证号码进行缴费。

微信关注“巨鹿县医保局”公众号,点击“政策业务”—“城乡居民缴费”,再点击“城乡医疗自主缴费”,选择2021年度,输入身份证号码进行缴费。

微信城市服务缴费。缴费人打开微信,依次点击:我--支付--城市服务--社保--河北省社保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输入身份证号,选择缴费年限为2021,进行缴费。

支付宝缴费。缴费人打开支付宝APP,在主页依次点击:市民中心—社保--居民医疗缴费,输入身份证号,选择缴费年限为2021,进行缴费。

(二)、代办员代征模式

 各村委会指派代办员持便携式自助终端代征,用设备读取缴费人身份证信息或录入缴费人身份证号码,缴费人自行选择缴费档次,通过划卡或者扫描二维码完成缴费。

(三)、税务大厅缴费

 缴费人可携带身份证和银行卡,到税务大厅(巨鹿县黄金大道109号政务中心二楼东厅)、或者到自助办税厅(巨鹿县新华北街286号,自来水公司对过)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城乡居民“两险”缴费温馨提醒

 

一、征缴期限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2020年10月18日至2020年12月25日。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缴期:2021年2月1日至2月25日。

每月26日至月底为全省对账期,暂停办理征缴工作。

集中征缴期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21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补缴期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自税务部门费款上解之日起,享受待遇。

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截止日期:2020年11月25日。

二、微信缴费流程

第一步  微信搜索并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

第二步  进入公众号,点击“业务办理”

第三步  在弹出的界面点击“社保缴纳”

第四步  在弹出的界面点击“城乡居民社保费”

第五步  点击“城乡医疗自主缴费”,选择缴费年度2020,输入身份证号,点击查询,系统自动带出缴费人姓名、社保编码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缴费”。

第六步  确认“缴费”后跳转支付页面,点击“立即支付”按钮,即可使用微信付款,支付完成后跳转支付成功页面,即可完成缴费。

(业务申报受理期为每月1-25日)


 

国家税务总局巨鹿县税务局

2020年11月2日



普查今天人口,谋划明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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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巨鹿县税务局  巨鹿县医保局

编辑:张小梅  马羚  马倩倩 

编审:胡良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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