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三治”联动监督工作的公告
根据邢台市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部署和巨鹿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开展“三治”(治气治水治砂)工作联动监督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巨鹿县人大常委会将从3月至11月组织省、市、县、乡四级代表对“三治”工作进行联动监督,并对生态环境、发改、水务、住建、交通、公安等部门“三治”相关工作进行评议。各级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电话、意见箱和代表联络站反映“三治”工作中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和企业责任落实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特此公告
问题收集专线电话:0319—4323065
巨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