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2020-04-14 22:30:51 来源:开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衢州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定》等法规文件精神,县政府办公室牵头编制了《2020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二、各承办单位要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当报县政府同意后调整。

 

附件:2020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0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承办时间

实施计划

1

编制开化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县资源规划局

2019年5月-2020年12月

2019年5-6月,制定工作方案、成立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工作小组;

2019年6-12月,完成前期调研、形成专题研究成果,编制形成编制形成《开化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点问题思考》;

2020年1-3月,形成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初步方案;

2020年3-12月,开展专家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并提交合法性审查,形成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并按程序报批。

2

制定和出台管道天然气价格

县发改局

2020年3月至8月

2020年5月,完成管道天然气成本监审;

2020年6月,组织开展调研、专家论证;

2020年7月,召开价格听证会,提交合法性审核;

2020年8月,出台管道天然气价格。

3

出台《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县资源规划局

2020年4月至9月

2020年4月,形成初稿意见;
2020年5月,组织部门、专家对初稿进行研讨论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0年6月,提交合法性审核;
2020年6月底,提交县政府集体决策,出台《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4

编排和下达2021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

县发改局

2020年6月至2021年3月

2020年6月,启动计划编排工作;

2020年8月,各乡镇部门完成申报;

2020年9-12月,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对接摸底,县政府各分管副县长组织开展调研论证,县委、县政府专题听取汇报,广泛征求各单位、政协、人大意见,并提交合法性审核;

2021年1月,提交县政府常务会、县委财经委员会、县委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等研究决策。

 

5

编制“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县发改局

2020年1月至2021年3月

2020年3月底,形成规划基本思路(初稿)和制订我县“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目录;

2020年9月,完成《规划纲要》初稿;

2020年12月,根据县委《“十四五”规划建议》,修改完善《规划纲要》,形成《规划纲要》送审稿;

2021年3月,《规划纲要》提交县人代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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