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7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活动,开平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于8月11日,对开平区司法局组织的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开平小学西校区清除杂草公益活动开展了检察监督。 第三检察部监督开平区司法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组织此次公益活动,从公益活动的内容、形式等方面,严格按照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确定了开平小学西校区清除杂草活动,并筛选出20名劳动能力和健康状况均适合的社区矫正对象参加。 此次公益活动检察监督,不仅进一步强化了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公益活动的规范性,同时也收到了良好社会公益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