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水电局: 你局《关于要求对柯桥区区级及以上河道管理范围限权划界的请示》(绍柯水电〔2018〕106号)已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同意《柯桥区区级及以上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方案》对东小江、西小江、南运河、三江大河、大坂湖直江、瓜渚湖直江、兰亭江、漓渚江、平水江、夏履江、北溪及南溪等12条河道的管理范围划定。 河道管理范围为护岸迎水侧顶部向陆域延伸十五米的区域,划界只限权不确权。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新(改、扩)建建筑物的应提请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出具意见。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 2018年8月30日 |
区水电局: 你局《关于要求对柯桥区区级及以上河道管理范围限权划界的请示》(绍柯水电〔2018〕106号)已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同意《柯桥区区级及以上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方案》对东小江、西小江、南运河、三江大河、大坂湖直江、瓜渚湖直江、兰亭江、漓渚江、平水江、夏履江、北溪及南溪等12条河道的管理范围划定。 河道管理范围为护岸迎水侧顶部向陆域延伸十五米的区域,划界只限权不确权。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新(改、扩)建建筑物的应提请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出具意见。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 2018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