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和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2020-11-20 08:00:00 来源:柯桥区人民政府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村(居、社区)、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和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浙森防办〔2020〕3号)、《绍兴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绍市森防指办〔2020〕1号)文件精神,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春耕备耕、疫情防控、“3·19”森林消防宣传日、清明、“五一”等重点时段和重大节假日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严防有影响森林火灾发生,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现就做好我街道森林防灭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落实责任

清明”、“五一” 节前后历来是我街道森林火情的高发期,努力遏制这一时期森林火情的高发态势,是夺取全年森林消防工作胜利的重要保证。各村(居、社区)要有清醒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把抓好“清明” 、“五一”期间森林消防工作作为当前工作头等大事来抓,严格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责任清楚,措施落实,防范到位,指挥靠前。

二、强化宣传,提高意识

各村(居、社区)要开展多样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森林消防氛围。大力提倡家中祭祀、网上祭扫等文明祭祖方式,由实地现场祭扫转为情感慰籍祭祀,缅怀先祖、寄托哀思。各中小学校要及时组织一次面向全体教职工和学生的森林消防有关法律法规与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森林消防条例》等法规制度,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祖新风尚,对2019年清明节后去世入葬的新墓实行预约祭扫,城镇居民可向公墓单位进行预约,实行先预约后祭扫;各公墓单位按照分时分段错峰预约祭扫的原则,限制每日每户祭扫人数,确保祭扫活动安全有序。引导群众采取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扫,让“无烟上坟”、“文明祭祖”意识深入人心。通过宣传,切实增强广大群众自觉防火意识和火患意识,形成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相互监管、共同促进”良好的森林消防氛围。

三、加强巡查,严管火源

从即日起,各村(居、社区)要全面进入森林消防临战状态,进一步健全森林消防预警机制,狠抓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治,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清明” 、“五一”期间,巡山护林队员要上岗到位,加大巡防力度,严禁扫墓人员将蜡烛、鞭炮、纸钱带入林区和坟区等重点区域、重要地段,从源头抓起,制止违章用火,消除火灾隐患。对特殊群体(痴、呆、老、少人员)要落实有效的监管措施,切实消除人为火灾隐患。

四、严阵以待,科学扑救

各村(居、社区)要储备好必要的扑火物资,一旦发生火情,要按照森林火灾扑火预案规定迅速出击,全力组织扑救。在扑救中,要按照“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要求,杜绝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严禁组织老人、中小学生、儿童、孕妇和残疾人参加扑火,真正实现“打早、打小、打了”。明火扑灭后,要及时清理火场,清点人员,并留足人员看守,防止死灰复燃。在扑救山火的同时,要在第一时间查明起火原因和肇事者,对上坟烧纸、焚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引起森林火灾的,将按《森林防火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

五、强化值守,信息畅通

各村(居、社区)落实好“清明”、“五一”期间值班值守制度,严格执行“有火必报、扑报同步”制度并积极做好早期处理工作,街道森防办将对各村(居、社区)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督查。对因防范措施不落实造成森林火灾(情)频发或因信息报送不及时、扑火力量不到位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或因失职、渎职、贻误战机而使小火酿成大灾的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将坚决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4月4日—4月6日、5月1日—5月5日,实行森林火灾(火情)零报告制度,每天16:00时,报告当天的森林火灾(情)发生情况,无火报平安,并分别于“清明”、“五一”节后第一天下班前上报节日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统计表至街道森林防灭火指挥所办公室,联系电话:84069004。

附:杨汛桥街道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值班表

杨汛桥街道森林防灭火护林员(巡查员) 明细表

杨汛桥街道森林火灾(情)信息日报表

杨汛桥街道森林防灭火工作统计表

 

柯桥区杨汛桥街道办事处

2020年3月20日

报:柯桥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柯桥区应急管理局、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柯桥区森林公安局

杨汛桥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校对:高忠权         2020年3月20日印发

杨汛桥街道“清明”、“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值班表

 

村(居、社区)        (章)

序号

2020年

值班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值班成员

备注

日~日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注:1、值班时间从3月24日起至5月6日止。2、值班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有重要事情调换,需值班负责人同意。3、此表于2020年3月24日前上报街道农业农村办(319室),联系电话:84069210。

 

杨汛桥街道森林防灭火护林员(巡查员) 明细表

 

村(居、社区)        (章)

序号

姓名

姓别

出生年月

专/廉职

联系电话(移动电话)

























































































































注:1、森林防灭火护林员(巡查员)根据各村(居,社区)实际,对沿山进出主要通道设护林员(巡查员)。

2、此表于2020年3月24日前上报街道农业农村办(319室),联系电话:84069210。

 

杨汛桥街道森林火灾(情)信息日报表

 

村(居、社区)        (章)                      日期:

值班人


联系电话


信息来源


事发地点


报警人姓名


报警电话


起火时间


扑灭时间


过火面积


受害面积


起火原因


简要

情况

描述


伤亡情况

现场共有     人,其中:死亡     人、失踪     人、重伤    人、轻伤     人,被困     人。

投入救援

力量情况

现场共投入    支队伍、    人、车辆     台:消防救援队伍    支,专业骨干队伍    支,社会救援力量    支。

处理情况


注:1、4月4日~4月6日、5月1日~5月5日,实行森林火灾(火情)零报告制度,每天16:00时前由值班负责人将当天情况上报街道森林防灭火指挥所办公室,无火报平安,联系电话:84069004。

 

杨汛桥街道森林防灭火工作统计表

 

村(居、社区)        (章)

宣传教育活动

(次)

悬挂横幅、标语

(幅)

发布禁火令的地区

(个)

出动巡查组

(个)

出动巡查人员

(人次)

出动车辆

(台次)

临时检查站数量

(个)

查处制止违规人数

(个)

没收火种

(盒、个)

发生火灾(总起数)

火情  起,一般  起,较大  起。

备  注


填报人:              值班领导:           填报时间:  月  日

注:1、分别于“清明”、“五一”节后第一天下班前上报节日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统计表报街道森林防灭火指挥所办公室,联系电话:84069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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