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

2020-02-03 11:11:00 来源:澜沧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

 

澜沧县各有关企业: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有力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云南省发布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告》2号通告、云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现就延迟企业复工事项通如下:    

一、除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公共交通、环保、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物流配送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外,县内各类企业及企业建设工程项目不早于2924时前复工已复工的立即停工。各用人单位应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二、各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强职工健康监测,完善相应设施设备,提供卫生用品,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重点场所清洁消毒,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企业复工前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施检疫查验,维护好企业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澜沧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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