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现将本项目有关内容第一次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PET饮料瓶回收再利用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兰西县荣锦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兰西县开发区泽林路南2号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原料库房、成品库房、办公室、锅炉房等。本项目改扩建后年回收再利用PET饮料瓶50000吨,项目总投资800万元,计划于2020年6月投入使用。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兰西县荣锦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8245594999 联系人:徐凤波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黑龙江中润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451-82582507 联系人:滕月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应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兰西县荣锦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