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绥化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公告(绥指公4号)要求,经兰西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对进出主城区主要道路、乡村道路实行交通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0年2月2日12时起,兰西县进出主城区主要道路、各乡镇及村屯道路,实行机动车、电动车限制通行的交通管制。 一、主城区进出机动车道只保留一条(202国道与通河街交叉口)进出道路,实行设卡管理;其他进出道路全部封闭,实行物理隔离。 二、兰西县所有乡镇、村屯进出机动车道只保留一条应急道路,实行设卡管理;其余道路全部封闭,物理隔离。由乡镇组织民兵,严格管控。 三、除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护、生活保障、应急救援的车辆外,其他与疫情防控无关的车辆一律严格控制上路通行。其中,外来车辆禁止入城,非防控公务车辆控制出行,私家车限制出行,出租车稳定出行,防控用车持证出行。 四、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护、应急救援的车辆,凭车辆通行证通行;运输医疗物资、生活物资的车辆,对随车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检测合格,允许通行。 五、待产孕妇、突发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经询问检查后,在工作人员指引下通行。 六、对违反交通管制规定的,将依法严厉处罚。管制解除时间另行公告,请广大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兰西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