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西县红十字会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接受社会捐赠公告

2020-02-03 08:00:00 来源:中国兰西欢迎您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省委 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为应对新型冠状病 毒感染肺炎疫情,充分发扬红十字“人道、博爱、奉献”精神, 兰西县红十字会倡议全县各界积极行动起来,踊跃奉献爱心,全 力捐赠疫情防控所需物资。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接受捐赠的物资类别 

(一)防护用品 

1. 医 用 防 护 口 罩 ( GB19083-2010 )、 医 用 外 科 口 罩 (YY0469-2010)、一次性医用口罩、N95 口罩等。

 2.防护服(GB19082-2003)、护目镜、医用帽、手术衣、防冲 击眼罩、防护面罩、乳胶手套/丁腈手套(抗拉强度二 14MPa)、 鞋套/靴套等。

(二)消杀用品 

二氧化氯泡腾片(10%)、84 消毒液(5%)、速干手消液(主 要有效成分过氧化氢)、酒精(75%)等。 

(三)药品 

1.抗病毒药:奥司他韦、干扰素、洛匹那韦、利托那韦。

 2.中成药:金花清感颗粒、连花清瘟胶囊、金叶败毒。 

3.辅助用药:免疫球蛋白、甲泼尼龙。 

(四)诊断类用品 手持红外体温测试仪、诊断试剂。 

二、捐赠途径 

接收地址:黑龙江省兰西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冯春杰 15845565666

                张 伟 17645507000 

               王闻昊 18745597666  

三、有关事项 

1.各类捐赠物资均要求为合法企业产品,且在保质期内(距 离失效期半年以上),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外包装完好,无污损。

2.物资捐赠请先行电话联系,沟通捐赠意向,得到确认后再 行捐赠。

3.为方便开具捐赠票据,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赠人(单位) 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并提供捐赠意向函(样式附后)。

 4.相关捐赠物资在充分尊重捐赠人意愿的基础上,按照兰西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专项 用于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兰西县红十字 会将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接收和使用捐赠款物,并接受 社会各界的监督。 

(捐赠意向函模板附后) 


兰西县红十字会

 2020 年 2 月 2 日


捐赠意向函 

兰西县红十字会: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我(单位)自愿向你会 捐赠市场价值人民币     元物资,具体如下:


 上述物资专项用于抗击疫情工作,所涉物资为合法所有且我 (单位)有权捐赠。 

联系人:                     电话:

 附件:

 1.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资质证明 

2.捐赠物资的种类、质检报告、数量及价格 


捐赠人或单位名称: (盖章) 

2020 年 月 日 

(注:以上为必备要素,捐赠人若有其他要表达的,可在此之外 增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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