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20年4月4日举行全国性哀悼活动。为组织开展好我县哀悼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0年4月4日,全县范围内停止公共娱乐活动。 二、各乡镇、各街道、各部门及按照国旗法规定应当升国旗的相关场所和单位,2020年4月4日当天下半旗志哀。下半旗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三分之一处;降下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再降下。 三、2020年4月4日10时起,全县人民默哀3分钟,汽车鸣笛3分钟,防空警报鸣响3分钟。 四、县指挥部宣传报道组对全县落实“全国性哀悼活动”情况进行专题宣传报道,并将相关情况上报市指挥部宣传报道组。
兰西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