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十项重点工作”10月份目标任务213项,已完成207项,未完成6项,完成率97.18%。其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海洋经济和临港产业发展工作、打造教育和医疗康养高地工作、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工作、人才工作、乡村振兴工作全部完成。未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的工作为: 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项未完成 1.按时限完成钢铁行业深度治理,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2.完成燃气锅炉低氮改造任务,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达到5mg/m3、10mg/m3和30mg/m3限值要求,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1.乐亭棚户区改造,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2.中燃翔科气站搬迁项目完工,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三、建设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工作1项未完成 规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达到8%,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四、重大项目建设与新兴产业创新发展工作1项未完成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12.54亿元,同比增长15%,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