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十项重点工作”11月份目标任务196项,已完成193项,未完成3项,完成率98.47%。其中,生态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海洋经济和临港产业发展工作、打造教育和医疗康养高地工作、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工作、人才工作、重大项目建设与新兴产业创新发展工作、乡村振兴工作全部完成。未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的工作为: 一、“一港双城”(城镇化)工作2项未完成 1.乐亭棚户区改造,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2.中燃翔科气站搬迁项目完工,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二、建设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工作1项未完成 规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达到8%,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