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三项制度”工作,确保机构改革后行政执法部门顺利开展行政执法活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和行政执法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辽司通【2019】88号)要求,经审核确认,现将南芬区级职权行政执法主体(第一批)予以公告。 1、机构名称:南芬区卫生健康局 法定代表:杨守成 地 址:南芬区中心路145号政府大院 电 话:024-43839370 2、机构名称:南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 法定代表:孙辉 地 址:南芬区中心路145号政府大院 电 话:024-43839415 3、机构名称:南芬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法定代表:于世斌 地 址:南芬区中心路145号政府大院 电 话:024-42138005 4、机构名称:南芬区教育局 法定代表:赵刚 地 址:南芬区中心路145号政府大院 电 话:024-43839559 5、机构名称:南芬区民政局 法定代表:王云昌 地 址:南芬区南芬街细河委 电 话:024-43581396 6、机构名称:南芬区统计局 法定代表:纪延妍 地 址:南芬区中心路145号政府大院 电 话:024-43839410 7、机构名称:南芬区审计局 法定代表:栗红 地 址:南芬区中心路145号政府大院 电 话:024-43839086 8、机构名称:南芬区司法局 法定代表:姜莉 地 址:南芬区中心路145号政府大院 电 话:024-43839365 9、机构名称:南芬区营商环境建设局(行政审批局) 法定代表:任爽 地 址:南芬区中心路145号政府大院 电 话:024-43839151 10、机构名称:南芬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杨于 地 址:南芬区中心路145号政府大院 电 话:024-43839430 11、机构名称:南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法定代表:刘旭堂 地 址:南芬区中心路145号政府大院 电 话:024-43839417 12、机构名称:南芬区农业农村局 a、机构名称:南芬区水利局 法定代表:沈君 地 址:南芬区中心路145号政府大院 电 话:024-43839392 13、机构名称:南芬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法定代表:苑鹏举 地 址:南芬区转山路新欣街17号 电 话:024-43809211 14、机构名称:南芬区发展和改革局(金融发展局、物价局) 法定代表:王立男 地 址:南芬区中心路145号政府大院 电 话:024-43839384 15、机构名称:南芬区医疗保障局 法定代表:佟林 地 址:南芬区中心路145号政府大院 电 话:024-43836996 16、机构名称:南芬区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孙杨 地 址:南芬区中心路145号政府大院 电 话:024-43839385 17、机构名称:南芬区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于兴洋 地 址:南芬区中心路145号政府大院 电 话:024-43839357 18、机构名称:南芬区档案局 法定代表:董绍智 地 址:南芬区中心路145号政府大院 电 话:024-43839340 19、机构名称:南芬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法定代表:刘金忠 地 址:南芬区中心路145号政府大院 电 话:024-43839588 20、机构名称:南芬区综合执法大队 法定代表:李峰 地 址:南芬区中心路145号政府大院 电 话:024-43839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