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副区长:彭志超
负责农业、水利、扶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执法、林业、生态环境等方面工作。分管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区农业林业水利服务中心、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联系林业、生态环境、文化旅游、气象、热力公司、自来水公司、烟草专卖、供销社、铁路等方面工作。负责督促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个人简介 彭志超,男,满族,1972年10月出生,辽宁本溪人,1995年10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辽宁大学,工业经济专业),学士学位。 1991.09—1995.07 辽宁大学工业经济专业学生 1995.07—1995.10 待业 1995.10—2001.09 本溪市地税局计会处科员 2001.09—2002.05 本溪市本溪县地税局副局长 2002.05—2010.04 本溪市地税局计统处副处长 2010.04—2014.10 本溪市地税局收入规划核算处处长 2014.10—2017.08 本溪市南芬区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7.08— 本溪市南芬区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