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职党员进社区开展“携手共建幸福家园·争做创城活动先锋”义务服务日活动的通知

2015-06-25 08:00:00 来源:大连庄河党建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街道党工委,市直各党委(党工委、党组)

按照省委组织部的要求,每年七一前一周的星期六确定为在职党员进社区义务服务日。按照大连市委组织部关于今年在职党员义务进社区服务日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市上下正在深入开展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现就今年我市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义务服务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和主题

今年“在职党员进社区义务服务日活动定为627,主题是“携手共建幸福家园·争做创城活动先锋”。各级党组织要以开展“义务服务日”活动为契机,组织和动员广大在职党员进社区,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尽义务、做奉献、树形象,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在携手共建幸福家园的实践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展示党员先进性,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活动内容

各街道党工委,市直各党委(党工委、党组)要围绕活动主题,结合社区际,坚持简便易行的原则,开展好义务服务活动。

1、开展集中服务。各市直各党委(党工委、党组)要积极组织动员本单位在职党员深入到所进社区开展活动,党员进社区开展活动后,要向本单位党组织进行汇报。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要围绕义务劳动、爱心捐助、扶贫帮困等内容制定活动的计划,加强工作协调,共同做好在职党员进社区的集中服务活动。

2、开展个性服务。各社区党组织要组织有特长的党员,在社区开展政策宣讲、法律维权、信息咨询、科普宣传、医疗义诊等个性化服务。也可组织在职党员面向辖区生活困难的党员群众、空巢老人、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采取登门走访、慰问等形式,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3、开展组团服务。各社区党组织要征集群众所需、具体实在、能够落实的“微心愿”,通过设置心愿树、心愿墙等方式,组织在职党员自愿认领,对一些党员个人认领有难度的,提倡组团认领、集体认领。

三、组织实施

开展在职党员“携手共建幸福家园·争做创城活动先锋”义务服务日活动,是纪念建党94周年的一项重要活动。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这项活动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我是共产党员”党性党风主题教育活动等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组织领导,搞好整体谋划,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1、市直各党委(党工委、党组)在督促党员到社区报到、认领服务任务、主动开展服务的同时,要跟踪了解在职党员在活动中的表现和服务情况,帮助在职党员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实际问题。

2、各街道党工委要制定活动的具体方案,搞好整体谋划,指导好社区党组织开展好活动。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在职党员进社区义务服务日活动,确保活动能够正常有序开展。活动结束后,各街道党工委将各有关单位在职党员进社区情况及活动开展情况,于72以电子版的形式报送市委组织部组织科。

3、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到社区参加活动,带动广大在职党员走进社区、服务群众,力所能及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4各单位要注意总结宣传活动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宣传群众对活动的反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中共庄河市委组织部

201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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