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历史沿革

2019-06-30 10:53:31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张碧娇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 庄河历史悠久,早在新石器时期,中华民族的先人就生息在这里。境内存有 新石器时代的文化遗址和遗物。

  商代属 营州。周代属 幽州。春秋时期是 燕国地。战国时期属燕国。

  秦统一全国后,袭燕国旧制,仍属 辽东郡地。

  西汉初年,地方实行“ 郡国并行制”,属燕国。汉武帝 元朔元年(前128年),改燕国为郡,属辽东郡。

  东汉属幽州辽东郡;东汉末年, 公孙度据辽东,属平州。

  三国时期,属魏辽东郡 西安平县地。

  西晋为平州辽东郡西安平县地。

  东晋元帝建武元年(317年),北方进入十六国时期,先后属 前燕、 前秦、 后燕和平州辽东郡。

  东晋安帝 元兴三年(404年), 高句丽陷辽东。

  唐 贞观二十一年(647年), 唐军拔石城(今庄河城山)。

  唐 总章元年(668年),唐军攻克 平壤,收复辽东,置 安东都护府,庄河属之。

  辽代时属东京道东京辽阳府。

  金代时属东京路。

  元代时属辽阳行省 辽阳路。

  明代属辽东都指挥使司,西与西南部为复州卫东,西北与北部为盖州卫秀岩城地,东及东北部为 凤凰城辖域。

  清初属 奉天府盖平县。当时盖平县下设十二社(县下行政组织)庄河地区分属两社,西部为复来社,东部为 岫岩社。

  清乾隆时属岫岩厅(由 盛京特别行政区管辖)。清朝在盛京(今辽宁沈阳)设奉天将军与奉天将军府尹,对辽宁地区实行旗民分治,“凡满洲、蒙古、汉人八旗事务,则统之于奉天将军;凡民人事务,则统之于 奉天府尹。”岫岩厅隶属于奉天将军,庄河因之。

  光绪二年(1876年),岫岩厅改为州,隶 凤凰直隶厅。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清廷根据奉天将军 赵尔巽“庄河地属岫南控海之滨,左右扼制海口,适当冲要设治实属相应”的奏请,同年十月,划出岫岩州南部地区,设置庄河厅,并设庄河厅抚民同知。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清政府改变辽宁地区行政建置,罢将军置 东三省总督,废除“旗民分治制”。庄河厅隶东三省总督奉天省兴凤道。

  民国二年(1913年),庄河厅改为 庄河县,隶属奉天省东路道。

  民国三年(1914年),奉天省东路道更名为奉天省 东边道。

  1931年―1945年8月,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东北后,庄河沦为“伪满辖域”。

  1945年9月9日,八路军挺进东北先遣支队解放庄河,同年9月12日,成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辽南地区第一个县级人民政府——庄河县民主政府,隶属 安东省。

  1946年11月,被国民党占领。

  1947年6月, 东北民主联军收复庄河,重新获得解放的庄河隶属辽南 行政公署。

  1948年8月至1949年5月直属辽宁省。

  1949年5月至1954年8月直属辽东省。

  1954年8月至1956年5月直属辽宁省。

  1956年6月划归安东省专区。

  1959年1月划归旅大(今大连)。

  1965年12月划归丹东。

  1968年12月划归旅大。

  1987年11月6日经国务院批准,列为国家边境县。

  1992年9月21日经国务院批准,撤县建市,属辽宁省县级市,由 大连市代管。

  2004年10月30日, 辽宁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批复,正式批准 石城乡、 王家镇划归庄河。至此,庄河共辖26个乡(镇)、街道。其中乡6个、镇16个、街道4个。6个乡为:鞍子山、太平岭、步云山、桂云花、兰店、石城。16个镇为:吴炉、黑岛、青堆、栗子房、塔岭、大营、徐岭、蓉 花山、光明山、 长岭、荷花山、城山、大郑、仙人洞、王家。4个街道为:城关、新华、兴达、昌盛。2004年,庄河有村民委员会235个, 社区居民委员会36个,村民小组3031个,居民小组366个。

  2004年,设立大连花园口工业园区,以庄河市明阳镇部分行政区域为其管理区域。

  2009年4月10日,辽宁省政府(辽政[2009]68号)批复同意撤销明阳镇,设立明阳街道。调整后,全市辖5个街道、15个镇、6个乡(其中2个民族乡):城关街道、新华街道、兴达街道、昌盛街道、明阳街道、青堆镇、徐岭镇、黑岛镇、栗子房镇、大营镇、塔岭镇、仙人洞镇、蓉花山镇、长岭镇、荷花山镇、城山镇、光明山镇、大郑镇、吴炉镇、王家镇、鞍子山乡、太平岭满族乡、步云山乡、桂云花满族乡、兰店乡、石城乡。(张碧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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