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东港市粮食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农[2021]84号)文件,经新型经营主体自愿申请,所在乡镇申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现将以下15家粮食类新型经营主体贴息额度及相关情况进行公示,见《东港市2020年粮食类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情况公示表》。 公示期为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4月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东港市农业农村局经管室反映。 联系电话:7104635 东港市2020年粮食类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情况公示表.xlsx 东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