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佳宁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15-07-10 00:00:00 来源:太平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阜太委组干字20157

关于张佳宁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政府党组: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研究同意:

张佳宁同志任区司法局副局长(正科级)

韩向东同志任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职务;

孟庆峰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公务员局)副局长,免去其城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李红同志任区审计局副局长;

谷友成同志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孙健同志任区统计局副局长;

赵杭同志任区地区经济合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芦淑芝同志任区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主任;

李馨同志任区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金玉峰同志任城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成伟同志区地区经济合作局副局长职务。

 

中共太平区委组织部

 201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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