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洼区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居民管理的通告

2020-03-06 11:48:35 来源: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政府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翎翾 字号:T|T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经盘锦市大洼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对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居民管理。现将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全体居民要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区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二、对全区所有镇(街道)、村(社区)、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进出人员一律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登记、测温等防控要求,并出具有效证件。进入上述区域的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如拒不配合,将依法依规进行惩处。

  三、盘锦市外返洼来洼人员,须在 1 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镇(街道)或村(社区)报告;2 月 5 日前返洼来洼未超过 14 天的人员,如有遗报漏报的,也要主动向居住地镇(街道)或村(社区)主动补报。上述人员,一律居家或集中隔离 14 天(从抵洼之日计算)。发现有不主动申报、补报或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将依法依规惩处。离洼人员到达目的地后,也要及时主动向当地镇(街道)或村(社区)报告,并遵守当地政府相关规定。

  四、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自觉遵守上述决定,如出现违反此规定的行为,将严肃追责;同时要管好家人、亲属,并带动周边人员遵守规定,积极主动参与、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五、区、镇(街道)登记联系电话:

  (一)区登记联系电话:3456399;

  (二)镇(街道)登记联系电话:

  田庄台镇:15142756000

  平安镇:13898722778

  西安镇:15042779977

  东风镇:18342752678

  新开镇:13898723327

  新立镇:13842761178

  唐家镇:13019945300

  新兴镇:15904935511

  清水镇:19904972999

  赵圈河镇:15142775433

  田家街道:18342725090

  大洼街道:13154286766

  王家街道:15134272000

  榆树街道:15909875247

  二界沟街道:15942788338

  荣兴街道:15842798689

  荣滨街道:13386818856

  于楼街道:13610974265

  临港经济区:15842721500

  特此通告。

  盘锦市大洼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

  2020 年 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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