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办法(2019-2021年)》(沈人社发〔2019〕78号)、《沈阳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补充规定》(沈人社发〔2020〕36号)等文件要求,拟向已开展适岗培训的4家企业的合格人员信息,现予以公示。本公示发布后,社会各界人士对以上企业如有不同意见,请在2020年11月24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沈阳市于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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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于洪区企业在职职工适岗培训合格人员名单
沈阳市于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