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在春节期间设置临时摊位的公告

2021-05-28 15:50:41 来源:荔波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荔波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在春节期间设置临时摊位的公告

  2021年春节将至,为更好地发展节日经济,满足市民节日期间购物需求,营造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城市购物环境,按照《贵州省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前提下,经我局现场勘查,在城区设置一定数量的临时摊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月29日。

      2.报名要求及地点:有卖货需求的市民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荔波县玉屏街道力达路102号荔波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二楼四大队进行报名。

      3.经营范围:年货、水果、香烛、对联、灯笼等。

      4.抽签时间及要求:报名结束后报名人员于2021年2月1日09:00准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二楼四大队办理相关手续后进行抽签,未报名人员无抽签资格,未按时到达现场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

      5.报名抽到临时摊位的摊主必须与综合行政执法局签订承诺书,自觉履行承诺事项,否则将取消摆摊经营资格,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处。

      6.公告内未尽的相关通知,相关工作人员会统一在“2021年春节摊位”微信群作补充通知。

荔波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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