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国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公示 据《贵州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评选推荐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国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黔人普办字〔2021〕6号)要求,我县认真组织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对照评选条件,按照择优推荐的原则,拟将“荔波县统计局”作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国先进集体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23日至7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函、来电、来访等形式向荔波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要求实名反映,以便查实和答复。 联系电话:0854-3610748 邮 编:558499 地 址:荔波县樟江大楼1402室 荔波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