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荔波县樟江州级河长刘建民率州级巡河组到荔波开展2020年度上半年樟江州级河长巡河工作

2020-05-15 21:24:29 来源:荔波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5月15日,黔南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荔波县樟江州级河长刘建民率州级巡河组到荔波开展2020年度上半年樟江州级河长巡河工作。荔波县委副书记、县长、樟江县级河长叶霖,县政府副县长莫万能,荔波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州生态环境局荔波分局等相关部门及涉及乡(镇、街道)负责人陪同巡河;巡河结束后,荔波县、三都县相关部门参加座谈会。

当天上午,刘建民一行先后前往荔波县月亮湖湿地公园、县城行洪卡口、县城三期污水处理厂、水春河漂流码头等地,实地查看樟江治理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荔波县、三都县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刘建民一行在月亮湖湿地公园

刘建民一行在县城行洪卡口

刘建民一行在县城三期污水处理厂

刘建民一行在水春村水春河漂流码头

巡河组指出,荔波、三都两县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工作,依托良好生态资源,因地制宜、科学绿化、突出特色,樟江自然生态保护、利用和开发河道功能上效果明显,河(湖)保护工作已经成为常态化,对提升城市文明建设水平、改善县城居民生活环境、提高群众幸福指数意义深远。

会上刘建民强调七点要求,一是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严格按照省、州落实河(湖)长制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抓好河道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保护母亲河,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保护我们的发展。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多种方式开展河长制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管河护河中来,形成全社会护河爱河的浓厚氛围,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三是强化日常监管工作,多举措、多措施,不能流于形式,要形成常态化机制,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四是强化信息反馈,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强化日常监管,加强信息互通,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五是积极争取项目建设,推进樟江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樟江生态健康,提高国民经济收入。六是加强部门联动,强化河湖监管,相互协作,形成合力。七是做好问题收集工作,要及时解决并及时反馈,切实把河湖治理好、管理好、保护好,努力把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绿色发展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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