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荔波县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问题,5月17日,由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州农委副主任敖继斌带队的州食安委督导组对荔波县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的情况进行督查,并就督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并及时整改落实。
此次督导组首先听取了荔波县政府副县长、食安委主任莫春继就荔波县进一步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开展的汇报,然后分别到农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贯彻落实执行情况开展现场督查。经过详细查看,督查组对荔波县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的肯定,并对不足之处进行了反馈:一是要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建全属地管理农产品质量文件,明确部门职责;二是县政府加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专题研究,将食品、食用农产品工作经费和抽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三是增强部门能力、执法检验检测人员队伍建设:四是进一步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加强示范创建及黑名单制度;五是加快农产品检验检测站和食品检验检测中心的建设,按期完成每年240批次(每月20批次)食用农产品实验室抽样检测工作任务等。 |